1)第272章 张世泽认罪_大明:穿越崇祯帝,开局一根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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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明一朝,什么地不用缴纳田赋

  一是藩王的地,二是皇帝赐予的田产向皇帝求讨得来的田也算作赐予。

  除此之外,所有田地都需要交赋税,勋贵自置的私田也不例外。

  至于藩王。

  早在弘治二年就有规定:各处王府不许购买田地,霸占民业。

  也就是说从弘治二年开始,藩王田产的合法来源除了向皇帝求讨外,只有皇帝赐予一个途径。

  其余田产,都不合法。

  但碍于藩王勋贵的权势,基层官府不敢上报,更不敢征他们的税。

  洪武年间,勋贵“私田”“不肯与民一体纳粮”的弊病就已经出现。

  朱元璋迫不得已,先是在公侯铁榜上写明,随后又让礼部编入稽制录,最后不得不在大诰中加入了一条凡公侯私产,需与民一体纳粮。

  明朝中后期法律废弛,权贵们逃税之风盛行。

  张世泽的英国公府理所当然也不能幸免。

  不但逃税,而且逃了很多。

  就在张世泽发愣的时候,李若琏将手中的账本向后翻了一页。

  仅仅看了一眼,英国公张世泽直接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

  账本上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三个数字。

  第一个数字是自永乐六年张辅受封英国公,到崇祯十七年以来,历代皇帝赐给英国公田产的总数:五百二十四顷

  第二个数字是,截止到崇祯十七年六月底,英国公府实际拥有的田产总数:一千六四十四顷。

  第三个数字是崇祯元年到崇祯十七年,英国公府缴纳田赋的总数:零

  也就是说。

  英国公逃税的田产多达一千一百二十顷地,逃税时长不明。

  英国公庄田数量没有查到,查到了黔国公庄田数量,明黔国公沐氏庄田考中考证出云南沐王府拥有土地八千八百四十二顷。考虑到云南和京师的差距可比性,所以编了个一六四四顷。

  “陛下臣臣”英国公张世泽顿时乱了阵脚。

  他本想说些什么,但脑袋里乱哄哄的张口结舌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因为这些都是事实,不争的事实

  “李若琏,按照大诰,偷逃赋税该如何处置”

  李若琏合上手中的账册,假装想了想。

  这些东西前前后后查了一个多月,除了英国公,其他勋贵基本也都查的差不多了。

  所有与赋税有关内容他都已熟记在心。

  陛下此番追查税款,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有法可依。只有这样,百官和勋贵们才无法反对。

  崇祯当然知道这个道理,政治游戏的基本规则是,可以治某个人的罪,但必须名正言顺

  他让李若琏翻出申诫公侯,稽制录,大诰的目的就是为此。

  李若琏假装思考后说道:“按律,偷逃赋税者,轻则杖十五,鞭笞,重则斩首弃市。”

  张世泽浑身一震。

  按照英国公府偷逃的税额数目来看,妥妥的重刑

  张世泽好歹袭了英国公的爵位,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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