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一章 长河落日 第五节_大汉帝国风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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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呈送计簿,禀报具体情况。

  本朝由丞相负责受计书,到了孝哀皇帝元寿两年(公元前二年),改丞相为司徒,司徒随即负责受计。

  尚书台权重的时候,皇帝常常亲自或委托尚书台负责受计。丞相受计后,要和

  “中两千石”以上大吏(即三公九卿)一起审核上计文书,并征召郡国上计吏详细问询。

  为了确保计书中呈报的事实与数字准确不误,尽可能杜绝造假违律之事的发生。

  《上计律》对计书统计中所发生的差错定性为

  “书误”和

  “实误”两种。

  “书误”即笔误,略加责罚。

  “实误”就是造假、欺骗朝廷,隐瞒罪责,如经查实,惩罚极为严重。各地郡国太守、国相为此非常慎重,对各县所呈上的计簿都认真校对、核实,还要求各县在呈送计簿的时候,将其中某些项目的明细账目另列清单(又叫

  “牒”),作为附件一并呈上,以备郡府直接复查、审核。各地郡国为了

  “上计”要忙碌很长时间。而大汉有一百多个郡国,每当到了年底,朝廷也是忙得团团乱转,丞相府的掾属甚至都是通宵达旦地工作。

  现在朝廷直接控制的郡国只有五十二个,不过由于大汉处在战乱时期,军政事务非常多,各郡国的上计数量很大,朝廷审核的难度也很大。

  相对来说,审核的时间也相应较长。在各郡国的计书中,朝廷主要审核的是人口增减,土地数量和土地分配,财赋的收缴和支出,赈济贫困等等直接关系到国力增长和社稷稳定的一些重要情况。

  十一月下,朝廷在甘陵国的计书中查出了问题。甘陵国相许混在计书中的奏报有多处和朝廷掌握的事实存有差距,和冀州刺史邢颙在计书中所提供的数据更有很大出入,尤其在

  “职分田”数量、兵户可垦田数量、赈济和兴修水利支出费用上有明显造假现象。

  太常卿许劭是许混的父亲。丞相蔡邕奏请天子,请许劭即刻回避,不再参予上计的审核。

  另外,把此案移交廷尉府,羁押甘陵国的上计吏,详细查询。与此同时,御史大夫刘和上奏弹劾甘陵国相许混,说他在郡国贪赃枉法,目无法纪,今造假计簿,形同欺君,罪在不赦。

  恳请天子即刻下旨,让冀州刺史邢颙赶到甘陵国,抓捕许混,以免许混得到消息后,和手下串通一气,销毁证据。

  长公主仔细考虑后,驳斥了刘和的弹劾奏章,认为此案在没有彻底查清楚之前,不能妄下断论。

  不过为了有利于查案,长公主还是以天子名义下旨,让邢颙赶到甘陵国,暂时羁押许混。

  这事发生得非常突然,不但许劭措手不及,没有任何疏通说情的机会,就连大司马大将军李弘和大司农李玮等人也是极为意外。

  现在许劭因为儿子陷入了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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